发明专利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 新颖性: 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公众所知的现有技术;也没有以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之申请日为基础,而申请在前 但公开在后的相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即,无抵触申请之情事)。 * 新颖性判断原则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丧失新颖性: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者; ◆在中国大陆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者;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者;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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