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商标申请



目录
 1. 什么可以在台湾注册为商标
 2. 台湾的商标申请流程?
 3. 在台湾申请商标所需的文件?
 4. 台湾商标申请费用
 5. 结论


1. 什么可以在台湾注册为商标?
  在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允许注册传统商标和非传统商标。传统商标是指个人在经营过程中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文字、图形、符号或其组合。非传统商标包括颜色、立体形状、动态、全像图、声音商标及其他依嗅觉、触觉、味觉等可感知之标识。一般来说,根据权利性质的不同,商标分为商标、证明标章、团体标章或团体商标等四种类型,如下图所示:
 
(1) 商标


 


 


 


 
TM 02122225TM 00654915TM 113017472TM 02095577

(2) 团体商标:


 


 


 


 
TM 01423592TM 01985567TM 01406937TM 01518828
 
(3) 团体标章:


 


 


 


 
TM 00000300TM 01173660TM 01122657TM 01451109

(4) 
 证明标章:


 


 


 


 
TM 00000057TM 01157388TM 02055426TM 02126697
 
  根据台湾的《商标法》,在台湾有资格注册的商标范围很广,允许包含各种元素/标志。 例如,商标可以由文字、设计、装置、符号、标志、品牌名称、字母、数字、颜色、产品形状、包装形状、物品的三维形状,甚至声音、动作、动态、全像图等或其任何组合组成。
但是,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区别于一般用语或描述性用语,才能获得注册资格。
在台湾,「显著性」的判断是以消费者对商标的整体观感为基础,考虑商标与指定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以及商标是否能够直接、明显地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如果具有「显著性」,即使是纯粹由喜庆、吉祥的文字组成的商标,如新婚快乐、早生贵子、万事如意、吉祥如意、福星高照等,或者是常用的祝福、祈祷等文字,也可以注册为商标。
例如,下图中一些由中文祝福语组成的商标被认为具有「显著性」,可以在第25类、第30类或第33类注册为商标。

 
◆ 具有「显著性」的商标举例:
TM 01932553
25 类
TM 01819016
25 类
TM 01525677
33 类
TM 01780543
30 类

  但是,以下图标的部分由中文祝福语组成的商标被认为不具有「显著性」,并被驳回在第9类、第25类或第34类等类别上注册为商标。
 
◆ 具有「显著性」的商标举例:


 
App. No. 101062660
25 类
App. No. 108070820
25 类
App. No. 088055289
9 类
App. No. 092074328
34 类
 
  此外,与现有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可能会在申请过程中遇到困难,这凸显了在申请前进行彻底检索的重要性。
 
在台湾,商标申请可能会因缺乏显著性、与现有商标近似、具欺骗性或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等原因而遭到驳回。 此外,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如著名商标或地理标志,也可能遭遇异议。 进行全面检索和设计独特的商标是降低驳回风险的关键步骤。

以下为在台湾可注册和不可注册的商标:
 
(1)可注册的商标:
商标通常是文字、词语、记号或图形,甚至是颜色、商品形状或其包装形状、动态、全像图、声音等,或是由2种以上的这些元素所联合组成。 主要功能是在营业或交易过程中,用来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并和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
 
(2)不可注册的商标
除了说明性、通用标章等缺乏任何识别性的商标不准注册外,我国商标法常见不准注册为商标的其他情况有:
◆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之商标
例如:鼓励不道德行为的商标,不准注册。
 
◆引人误认误信之商标
指可能使公众产生误认误信的商标,如:有错误表示质量或产地的情形。
 
◆可能导致混淆误认的商标
以下情况之商标,有致相关消费者/公众混淆误认之虞者,不得注册:
˙相同或近似于他人在同一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已有在先注册/申请的商标;
˙相同或近似于他人的著名商标或标章。
 
◆抢注商标
有以下情形之商标,不准注册:
˙相同或近似于他人先使用在同一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且
˙申请人是因为和在先使用人间存在某些关系(例如契约、地理位置、业务往来等)而知悉该商标存在,意图仿袭而申请注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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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台湾的商标申请流程?
  商标申请的手续,主要依照申请、程序审查、实体审查、公告之顺序进行。 商标权期限,自申请日起算十年届满,可办理展延。

 
A. 申请前:
  • 进行商标检索:在开始使用商标开展业务之前,最好先进行一些调查。 在决定注册哪个商标之前进行商标检索是明智之举,尤其是考虑到未来的诉讼风险。 如果另一家公司已经在积极开展同类业务,那么使用商标可能并不符合你的最佳利益。 因此,建议在提出申请前进行认真检索,以确定是否有任何现有商标可能与其拟议商标相冲突。
  • 确定保护范围:申请人必须准确界定与其商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并依照国际分类系统进行分类。
  • 指定当地代理人:外国申请人必须指定一名当地代理人,授权其在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代表申请人。
 
B. 提交申请:
  • 准备申请文件:文件应包含商标说明、涵盖商品或服务清单、缴费证明,以及根据在先申请主张优先权的任何优先权文件。
  • 向TIPO提交申请: 可提交电子版或印刷版申请,并随附必要的文件和费用。
 
C. 审查: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对申请进行审查。 「形式审查」首先检查申请是否符合形式要求,然后进行「实质审查」,以确保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并评估是否与现有商标有潜在冲突。 如果申请符合所有标准,则会在官方公报上进行异议公告; 否则,经济部智能财产局将驳回商标申请。
一般来说,「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主要审查以下方面的要求:
(1) 形式;
(2) 分类;
(3) 描述性(绝对驳回理由);
(4) 独特性(绝对驳回理由); 
(5) 与在先商标的冲突(相对驳回理由)。
 
D. 商标免责声明
如果商标中包含任何描述性或非显著性的文字或图形,申请人可以选择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放弃对这些要素的专有权。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审查员将检索与申请类似的在先注册商标。 如果发现问题,将向申请人发出一份「审查意见书
(Office Action)」,申请人可以提出论点或修改商品/服务说明。通常情况下,申请人会有一到两次机会来处理所有未决异议。 在收到审查意见通知后,我们远硕专利律师事务所将努力做到
(1) 尽快向您传达该行动的细节。
(2) 包括未来的步骤和可能的论点。
(3) 监控截止日期,并解释准备和提交答案的费用(如适用)。
 
E. 注册:
一旦申请被核准,审查员将发出批准决定。 申请人应在2个月内缴纳注册费。然后,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在《商标公告》上核准并公布该商标,并向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授予申请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专属权。
 
F. 公布:
商标申请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异议期为三个月。
在《商标公告》中,以下内容以繁体中文公布。
(1) 商标名称;
(2) 申请人名称;
(3) 台湾申请人的地址,或外国申请人的国籍;
(4) 申请案号;
(5) 申请日期;
(6) 商品/服务;
(7) 优先权主张信息; 以及
(8) 商标图样。
 
G. 异议:
第三方(任何人)均可在商标注册获得核准并在商标公报上公布后的3个月异议期内对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
异议可基于以下理由提出:
(1) 现有在先权利(例如,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似或相同等); 或
(2) 缺乏显著性(例如,商标是对商品/服务的描述等); 或
(3) 商标被认为是这些商品/服务的通用商标等。
 
申请人和异议人都有机会提交证据和论点来支持各自的立场。如异议成功,商标申请的注册范围将受到限制或被撤销。
如果出现异议,我们--远硕专利师事务所将依靠经验丰富的商标律师进行商标研究,评估异议的可能性,并指导您采取适当的行动。
 
H. 延展
台湾商标的有效期限为自注册之日起10年。商标注册后,申请人应在商标到期前6个月起支付延展费,以维持商标的生命力。
 
3.在台湾申请商标所需的文件?
 
 
在台灣申請商標註冊時,申請人必須準備以下文件
  • 分辨率大于 300 dpi的商标复制品
  • 商标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清单及其中文翻译件(可参考台湾智慧财产局公布的《商品及服务中文分类法》,该分类法比尼斯分类(NICE CLASSIFICATION)更为详细)。
  • 申请费缴交证明
  • 委托书(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一名当地律师、专利代理人或商标代理人作为申请人的代表,在整个注册过程中与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沟通。
  • 优先权文件及其中文译本(如主张优先权,在台湾的申请应在第一份申请或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之后6个月内提交)。

4. 台湾商标申请费用?

  请参考台湾商标规费表
 
 
5. 结论
  在台湾,商标保护采用先申请先注册制度,故于同一或类似商品,若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提出申请者,应由先提出申请者取得注册。 此外,台湾不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或马德里联盟的成员。 这代表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注册和管理商标的马德里体系不能用于台湾的商标申请。
因此,为保护您的品牌形象和确保您的独特商标在台湾的专属性,尽早提交商标申请对于在台湾的商标保护上至关重要。
在台湾注册商标可以建立您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形象,使消费者更容易识别和记忆,并赋予您在注册表所列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专有权。
商标依法申请注册取得商标权后,商标权人除可以自己使用,创造品牌价值之外,还有以下好处:
◆可以授权他人使用。
◆能排除他人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指定使用于同一或类似商品及服务之注册。
◆他人未经同意使用该商标,商标权人可以请求排除或防止侵害其商标权。
◆对于故意或过失侵害商标权的人,可以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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