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商標規費

 
(2024年5月1日起生效)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商標規費清單(11351日起生效)

註冊申請費

商標或團體商標

指定使用在第1類至第34類商品

同類商品中指定使用之商品在20個以下

每類新臺幣3,000

同類商品中指定使用之商品超過20

超過20個,每增加1個加收新臺幣200

指定使用在第35類至第45類服務

--

每類新臺幣3,000

指定使用在第35類之特定商品零售服務,超過5

超過5個,每增加1個加收新臺幣500

商標

加速審查

每類加收新臺幣6,000元。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每件新臺幣5,000

電子申請

--

每件減收新臺幣300

全部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與電子申請系統參考名稱相同

每類再減收新臺幣300

註冊費

商標或團體商標

--

每類新臺幣2,500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

每件新臺幣2,500

延展註冊申請費

商標或團體商標

每類新臺幣4,000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每件新臺幣4,000

分割申請費

註冊申請案

按分割後增加之件數,每件新臺幣2,000

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

--

按分割後增加之件數,每件新臺幣2,000

於異議、評定或廢止案件處分前申請分割

加收新臺幣2,000

其他申請費

變更註冊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

--

每件新臺幣500

變更申請案中同時申請變更多件相同事項

依變更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500

減縮註冊商標所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

每件新臺幣500

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

每件新臺幣2,000

授權或再授權登記申請案中同時申請授權或再授權多件相同事項

依授權或再授權登記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2,000

廢止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每件新臺幣1,000

移轉登記

--

每件新臺幣2,000

移轉登記申請案中同時申請移轉多件相同事項

依移轉登記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2,000

質權設定登記

每件新臺幣2,000

質權消滅登記

每件新臺幣1,000

異議

每類新臺幣4,000

評定

每類新臺幣7,000

廢止

每類新臺幣7,000

參加異議、評定或廢止

每件新臺幣2,000

各種證明書件

每份新臺幣500

查閱案卷

每件新臺幣500

商標代理人登錄或異動登錄

每件新臺幣500

補發或換發註冊證

每件新臺幣500